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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崛起史:全民公敌迪林格的末路

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正经历历史上最大的经济危机,在高失业、大衰退的浪潮下,美国人普遍感到乏力和茫然,随之而来的是高企的犯罪率和安全感缺失。相比现在,当时的联邦执法部门,如今大名鼎鼎的联邦调查局(FBI)才刚刚建立不久,被称为司法部调查局(BOI),与特勤局之类的老资格相比算是小弟弟,在国会和公众中的影响力都很有限。但此时,美国出现了一系列悍匪,在闹的人心惶惶的同时,也得以让BOI借助这个机会迅速崛起。

劫狱风云

在这些悍匪中,首屈一指的绝对是约翰•迪林格(John Herbert Dillinger)。他1903年出生在一个杂货铺老板家庭里,三岁丧母,和继母相处得很不愉快。尽管父亲严格管束,他还是很快变成了一个小混混,并有偷车等不良记录。

无奈之下,父亲只好把他送去参军,不料他却开了小差。随后,他遇到了艾德•辛格顿(Ed Singleton),并在后者的率领下首次犯罪:对一家商店进行抢劫,失风被擒。法庭上,辛格顿死不认账,最终只获刑两年;而迪林格听从了老父的建议认罪伏法,却被判处了12-34年徒刑。

约翰·迪林格(图:Topfoto/AP )。

约翰·迪林格(图:Topfoto/AP )。

1933年5月,迪林格终于假释出狱。然而,九年半的铁窗生涯,已经让他对社会彻底绝望;此刻又是大萧条的高峰时期,他根本没法找到一份正当工作。于是,在出狱仅一个月后,他抢劫了阿肯色州的新卡莱尔国家银行(New Carlisle National Bank),轻松的搞到了1万美元。初尝甜头的他如法炮制,一口气又劫了4家银行,共抢到近3.3万美元,这在当时算得上巨款了。但他8月份抢劫布拉夫顿(Bluffton)一家银行时留下了线索,结果于9月22日被警方抓获。

警方在对他搜身时,发现了一些文件,似乎是个越狱计划。而迪林格则一口咬定那什么都不是,拒绝解释;俄州警方居然也就没再深究,轻易的放过了终止他犯罪生涯的最好机会。而疏忽的代价是血淋淋的:4天后,有人将步枪、霰弹枪等武器按那个计划偷带入印第安纳州监狱的牢房,8名囚犯顺利越狱并杀害了两名狱警。

逃狱计划正是迪林格的手笔,这些人都是他曾经的牢友。10月,这些“好哥们”来到迪林格所在的监狱,杀死狱警,将迪林格救了出来。共有7人参加了这次行动,他们也成为了“迪林格帮”的第一代成员。

疯狂作案

按理说,迪林格帮的行为并不是联邦司法机构管辖的犯罪,BOI无权插手。但他们游击战式的跨州作案,让各州警方都很头疼,因为美国警察可无权跨州执法。这就需要有个全国性的执法机构出面协调,而BOI苦等的机会就在眼前。

这时的迪林格帮一直在大肆作案,他们曾假扮某公司的推销员,向银行推荐一种“新型警报器”,踩点之后顺道提供售后服务:真枪实弹的洗劫该银行。另一种手段,则是谎称自己是某电影公司的导演,正在拍一段抢劫银行的镜头——于是路人们就笑呵呵的围观一起真正的银行抢劫。这些看似滑稽的小伎俩却屡试不爽:在短短4个月中,能确定是他们犯下的银行劫案就有4起,金额达到13万美元。

当时迪林格已经造成了全国性的恐慌:别开枪,我不是迪林格!”(图:Topfoto/AP )。

当时迪林格已经造成了全国性的恐慌:别开枪,我不是迪林格!”(图:Topfoto/AP )。

更劲爆的是,他们不仅抢劫银行,还敢抢警局!印第安纳州奥本市(Auburn)和秘鲁市(Peru)的警察局军械库先后遭劫,迪林格帮搬走了多支汤普森冲锋枪、步枪、左轮手枪及大量弹药,这些装备让他们如虎添翼,也让执法部门在后来吃尽了苦头。

再次被捕

天有不测风云,导致迪林格第二次落网的,是一场意外的火灾。1934年1月,图森市(Tucson)“国会宾馆”发生了火灾,所有住客被迫疏散。其中一名住客拉过一名消防员,塞给他区区12美元,请他帮忙把自己留在房间里的行李箱搬出来。而消防员立即认出,这不是被悬赏通缉的马克莱(Makley,迪林格的同伙)吗?很快,迪林格帮的成员们悉数被捕,在他们的行李中缴获了多支自动武器及2.5万美元赃款。

监狱中的迪林格(图:Topfoto/AP )。

监狱中的迪林格(图:Topfoto/AP )。

按理说,迪林格的犯罪道路至此已走到尽头,接下来就是明正典刑、就地正法了。不过他们四处流窜作案,好几个州都认为应该先把他们引渡到自己地盘上审判。最后,检察官们达成妥协,先把迪林格引渡到位于纽约州的湖县监狱(Lake County Jail)关押。警方信心满满的说,这次别想再逃啦,这个监狱高度戒备,我们也增派了看守,他绝对插翅难飞!

然而,墨菲定律再次显灵。同年3月3日,当一名看守走进监房后,迪林格突然凭空变出一把手枪来,挟持看守要求开门,外头的警卫只得乖乖照办。他顺走了两支冲锋枪,随即消失在夜幕中。

调查局正式接手

此次越狱的细节,在后来颇有争议。监狱方面坚称迪林格拿的是“真家伙”,而BOI则认为那是一支用木头削成的假枪涂上了黑色鞋油而已。不管怎样,迪林格得以逍遥法外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各执法部门,特别是州警察,自然是颜面扫地;公众也开始意识到,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全国性组织来打击迪林格帮这样的有组织犯罪,媒体上甚至有了“对犯罪宣战” (War on Crime)的说法。

而迪林格无意中的一个错误,给BOI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口:他逃狱时顺走了一汽车,按照《防范盗窃汽车法案》,这可是触犯了联邦法律,BOI名正言顺的接手此案。

左为电影中德普饰演的迪林格。

左为电影中德普饰演的迪林格。

重获自由的迪林格,流窜到了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St.Paul)。在那儿,迪林格收拾旧部,与“娃娃脸纳尔逊”(Baby Face Nelson)的匪帮成功结伙。就在逃狱后第三天,第二代“迪林格帮”的成员共6个人,就抢劫了南达科他州的一家银行信托公司,一名警察被害,然后又是接连2起银行抢劫案,算是恢复了入狱前的规模。

他还不忘补充装备,故伎重演劫了华沙市(Warsaw, IN)警局的军械库,搞了几支冲锋枪和防弹衣。其间,迪林格曾与警方有过一次意外遭遇,他左肩中弹,而警方却被他“汤普森”的强大火力压得抬不起头来,让他再次逃走。

当然,执法部门也没闲着。4月,BOI收到报信,一票探员随即悄悄包围了迪林格一伙的藏身之处,可惜被他趁乱逃走,两名警察和一个路人受伤、一位探员殉职。随着BOI的步步紧逼,迪林格的手下一个个落网或被击毙,尽管他依然试图重新招人扩大队伍,并作下了另外两起银行劫案,却也不过是强弩之末。他的对手,此刻已经是由BOI局长胡佛(J. Edgar Hoover)亲自下令组建的一个专案组,得以在全国范围内连续的通缉与追击,让迪林格帮的成员得不到喘息和恢复,这是每个州的州警察都办不到的。所以,可以说迪林格气数已尽了。

悍匪末路

最终导致迪林格死亡的,是一个叫安娜•塞基(Anna Sage)的女人。她是加一家风月场所的老板,同时也是一个罗马尼亚移民,此刻正面临被驱逐出境的麻烦。当她知道自己手下一个性工作者波莉•汉密尔顿(Polly Hamilton)与迪林格正打得火热,遂于1934年7月21日主动找到了警方要求交换。

大喜过望的警方立即答应了塞基的要求,并决定在当晚迪林格和波莉去看电影时动手。胡佛局长特别指示,只要目标稍有反抗,当场击毙!专案组组长立刻下令芝加哥所有探员立即集合待命,并调动了大批芝加哥警察掠阵。

晚上十点半,当迪林格和两个女子走出电影院,其中一个正是按照约定身穿橘红色衣服的塞基(1979年上映的电影《红衣女子(Lady in Red)》即因此得名)。主管探员迅速确认了目标,点燃香烟发出了行动信号。

迪林格中弹后,警方上前取指纹。(图:Topfoto/AP )。

迪林格中弹后,警方上前取指纹。(图:Topfoto/AP )。

迪林格迅速意识到了危险,一边努力掏枪一边向巷子里逃去,但为时已晚:3名探员包抄过去,一共开了6枪,迪林格胸部中两弹、头部中一弹,当晚死于医院,他惊险而疯狂的人生终于画上了句号。

而BOI和胡佛局长,也借着这一系列大案的侦破而崭露头角,成为了美国公众心目中的犯罪克星;BOI于1935年华丽升级为司法部下独立的部门,并更名联邦调查局(FBI),逐渐成为了世界上最著名的执法机构之一。

了解更多:

[1] FBI-John Dillinger
The End

发布于2012-08-23,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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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老妖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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