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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让死人爬起来叫外卖?

最近某杂志放出了一个十分惊悚的故事:在一具死亡一周左右的尸体胃内,法医竟然发现了消化程度很小的新鲜食物:河粉、叉烧一应俱全。是什么让尸体胃内的食物如此新鲜?难道受害人死后叫了外卖……

停!先不说这个故事有多么的荒谬,可是“尸体胃中发现未完全消化河粉叉烧”这明明是正常现象吗。如果受害人恰巧在死前2小时内吃过河粉的话,那么在胃里发现河粉,也就没什么惊奇的了。

消化吸收三步走

“促进消化吸收”这个说法对大家来说肯定不陌生,不过消化吸收可不是喊两句就能解决的。消化过程可以分为物理性消化和化学性消化,是一个需要消化道和肝脏、胆囊、胰腺等消化腺密切配合,同时受到自主神经调节和内分泌影响的复杂的生理过程。

物理性消化主要由消化道完成,也就是完成“把食物嚼碎”的步骤,同时还能通过神经反射促进消化腺的分泌。而化学性消化,就是消化腺中的蛋白酶、肽酶、淀粉酶等消化酶在消化道中将大分子有机物酶解成小分子的过程。这些被消化后的小分子,会随水、无机盐等物质通过消化道粘膜进入血液——即“吸收”。

人死后,胃里的河粉还是河粉

消化吸收这么复杂,人在活着的时候还会遇到消化不良,更别提在死亡之后了……

在人死亡后的短时间内(通常为数分钟到数小时),自主神经的活动依然存在,胃和肠道仍然具有蠕动功能,并能够对外界的机械刺激做出一定的反应,这在法医学上称为“超生反应”。这时,消化系统仍然能够发挥一定的消化功能。不过超生反应存在的时间极为短暂,所以对于胃里食物的影响并不大。

随着死亡时间的延长,自主神经的反射活动消失,胃肠道永久性停止蠕动,消化腺也失去了分泌功能。同时,尸冷发生,胃肠道内的细菌开始大量繁殖,这些使得消化道内的酸碱度、温度发生改变,消化道内的环境不再适合消化酶发挥作用。此时,消化功能也就永久丧失了。(注:消化酶会因低温活性下降,但并未停止,同自溶一样,消化酶仍然会十分缓慢的继续作用。但是在短时间内,并不会对胃内容物的构成产生影响。而自溶的过程往往十分漫长。)

对于胃来说,虽然胃粘膜能够合成和分泌胃蛋白酶、盐酸,并具有一定的消化功能。但同胰腺相比,胃合成的酶较少,因此消化主要在肠道中完成。胃在消化中并不起到主要作用,仅仅起到了“容器”的作用。

胃内的食物大多数以原形存在——吃掉什么就是什么,所以在胃中发现“未完全消化的河粉和叉烧”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不过,少量食物会在胃蛋白酶、盐酸和胃的蠕动作用下以混合食糜的形态存在,但消化程度较小,仍然能辨认出食物的成分。通常进食后时间越长,食物在胃内停留的时间越长,混合食糜在胃内所占的比重就越大。

让死人“叫”外卖

在法医学上,胃内容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能够反映出死者生前的饮食情况,供侦查员分析案情;另一方面,胃内容物是毒物分析的重要检材,在中毒案件的侦破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更重要的是,除了上面提到的胃肠道的超生反应之外,胃肠内容物的数量和性质也是法医推断死亡时间的重要依据。

在食物到达胃里后,它们显然不会一直停留在那里:在胃的蠕动作用下,食物由胃进入十二指肠的过程叫做排空。在生理状况下,食物进入胃后5分钟左右,胃的排空就开始了。胃的排空受食物的性质、自主神经反射及内分泌作用影响。通常混合食物完全从胃排入十二指肠需要4—6小时,如果进食的肉类较多,则排空的时间相应延长。

因此,在尸检过程中,通过检查胃、十二指肠内容物的性质和数量,能够大致判断死亡时间与最后一次进餐的关系:

  • 胃内充满原始状态的食物,消化程度不大时,为进餐不久后死亡;
  • 胃内容物大部分移向十二指肠,并且食物形态基本改变,混合食糜较多时,大约为进餐后2-3小时死亡;
  • 胃内空虚或仅有少量混合食糜,而十二指肠内含有消化物,食物成分难以辨认时,为进餐后4-5小时死亡;
  • 胃和十二指肠空虚,为进餐后6小时以上死亡,需要根据食糜在肠道内下行的情况推测死亡时间——食物在小肠内走完全程需要3-5小时。

这么来看,在死者胃里看见未完全消化的食物确实没什么惊奇的。不但不灵异,这些食物还可以成为破案的有力线索:就拿这个案件来说,如果非要“认真”的话,咱们也可以试着替它“圆场”:死者在1周前吃过河粉,进食后立刻被杀害。

这样,这些河粉和叉烧也就会留在胃里。而在报案前一天,凶手来到了死者家里叫同样的外卖——正如故事里所说,关着门交钱收货。如此一来,外卖的伙计也就无法得知到底是谁收到了外卖。这样,也就给警方留下了一个“死后叫外卖”的假象。

这个故事看似灵异,其实细细一想,还是可以分析出端倪的。至于故事中提到的冥币什么的,一笑而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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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11-06-07,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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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学士,法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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