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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保法:你是猴子请来的救兵吗?

上一个猴年,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对当时已经施行了1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做了修正,将原来规定的,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场,须经批准放宽成了应当备案。但在其后的2006年,洋人来华狩猎因公众热议“狩猎权拍卖”而被叫停,延续至今。除了另一个不大起眼的修正外[注],快30岁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思进取已很久了。

注: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正了各法中,有关刑法条款的文字,删除了投机倒把相关表述。

直到2015年末最后几天,中国人大网终于发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修订草案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这一关,那就意味着,《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在本个猴年颁布,裨益中国的野生动物。

那么,救兵真能如约从天而降么?

什么是野生动物?

一部法律是否可以成功发挥作用,与法律人对规则的解释和事实的阐明有最直接的关系。而职业的法律人,从某种意义上简直可以说是‘语言的玩家’,因为法律规则和事实的阐明,都需要语言的塑造 。如果法律不能明确重要的定义,其适用性将会受到影响。

无论是原法还是修订草案,在第二条中确实定义了野生动物,其基本表述是“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        的野生动物。”所以,请你先告诉我,什么是野生动物呢?

在1988年野保法颁布实施后,民间一直存在争论:在人们家中生活繁育的动物个体还算野生动物么?我们都知道,自家主子生的小主子是猫奴所有,有物权法保障。但自家红尾蚺生的小蛇却依野保法归国家所有,物权法该怎么理解呢?

养殖红尾蚺幼体。图片:wiki commons / DestructiveEyes

要解释什么是野生动物,可以先明确家养动物。如果以我国农业部门对家养动物种质资源库作参考,家养动物囊括了家禽家畜和“特种经济动物”。特种经济动物包括像马鹿,梅花鹿,貉子,赤狐,雉鸡等,其中不少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者地方重点或三有动物,这样的重叠带来了管理和执法上的困境。

类似的争论在其它国家也有。在十九世纪末的奥匈帝国,曾有法院讨论蜜蜂是否属于家养动物,以判罚养蜂人是否需要赔偿被蜂蛰死的马匹。最后法院认为只有那些由主人看管且受主人控制的动物,才是家养动物。蜜蜂不具有这种可能性。案件之后,帝国特地在法条中做了有关“家养动物”的注释[1]

除了用注释亡羊补牢外,各种条约和法律通常开宗明义各个专门词,比如台湾的野生动物保育法,在开篇中即明确,野生动物:系指一般状况下,应生存于栖息环境下之哺乳类、鸟类、 爬虫类、两栖类、鱼类、昆虫及其他种类之动物。

如果我国的野保法再不填上野生动物定义的大坑,相关从业者,执法,管理和保护人士还会前赴后继跌落其中,乱作一团。

名录和分级保护

现行的野保法还有一个大坑,即所谓“陆生三有动物”。“三有”这个表述,和上世纪八零年代我国很多表述如出一辙,什么三好学生、四有青年、五好家庭,无论是旧法中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 还是新修订草案中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真好像是对野生动物的小表彰呢。

当然,这个名录在野保法中的设置初衷原本是好的,是对过度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控制,处于类似境地的水生野生动物,则由《渔业法》来管理。野保法规定,禁止在禁猎区、禁猎期或用禁猎工具猎捕陆生三有野生动物,如果违反规定,达到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随后的最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将情节严重的标准定为20只。而撞线的人着实不少,比如2014年,河南确山农民抓了87只中华蟾蜍被刑拘了三个月,说起来,他正好赶上了河南刚在当年2月开始实施了5年全省禁猎期。

虽然IUCN红色名录中华蟾蜍是无危(LC)物种,但它们在我国某些地区种群受到巨大威胁。图片:wiki commons / DrewHeath

这个判罚合法合理,媒体报道也起到了警示作用。但如果严格依照法律,其实,我们很多人都有可能因违法而入刑。比如在北京这个大禁猎区里,夏天经常有小朋友拿小抄网玩水,如果对着水边的中华蟾蜍卵带一抄网下去。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陆生三有动物的大坑还不止如此。陆生三有动物名录囊括了超过一千五百种鸟兽和两爬动物,以及120个昆虫的整属。几乎列入了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之外的所有常见陆生野生动物。这个名录是2000年时由国家林业局发布,比198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晚十多年。列入了不少在国家重点保护名录颁布后才发现的特有动物或濒危物种,但也同样迄今未更新。

比如被列入了三有名录的平胸龟。平胸龟野生种群数量早已十分稀少,有研究人员在某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考察了两年,只发现了6只[2]。2013年,国际条约将受到人类利用威胁而濒临灭绝的平胸龟列入了附录I。但中国原产的平胸龟并不因为国际身价的提升而受到更多保护,反而因国内对野生平胸龟的炒作狂潮而陷入更加悲惨的境地。依据野保法和现行名录,疯狂的滥捕根本无法得到遏制,因为平胸龟在国内的管理和执法地位依然还是三有动物,非法捕猎只要不到20只就不会入刑。

平胸龟又叫大头龟、鹰嘴龟,IUCN红色名录等级濒危(EN)。图片:biosch.hku.hk / Billy Hau

《野保法》新修订草案终于将定期修订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写入条款之中,但是对于陆生三有名录,依然留着不明不白的表述。比如第二条中写,“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第十一条又写道“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依此看,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应该分为国家重点和地方重点吧?但是第十一条后面又说:“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所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又到底是什么呢?它们是珍贵、濒危还是陆生三有?既然各地方政府都在设置自己的禁猎期、禁猎区,那为什么不索性将陆生三有这个名录去掉,让各地方根据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野生动物的分布和种群状况,设置地方重点保护名录,对应非法猎捕行为呢?

坊间都知道,野生动物名录迟迟不更新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各主管部门间未达成共识。其中的争论,就在之前所说的“野生动物”的定义和管理归属上。制订名录,实际上是在制订一个规则或者标准,几个主管部门,一边制定标准,一边又负责执行这样的标准,很容易会从部门利益出发,使得标准尽可能“为我所用”,而非真正呈现真实状况,比如过去的拖延名录发布,或者未来某些物种升降级上的问题。因此,在机制设置上,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既要定期更新,更要由之外的机构,比如各公民、组织、科研院所都可以提出修订建议,由环境保护部协调起草,才能避免两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自我封闭,把野生动物当成自己的禁脔。

栖息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在去年底野保法修订草案公布的前一天,新疆自治区政府开会决定撤销第六次调整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争论了好几年的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终于被叫停[3]。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建成于1982年,最初总面积超过1.8万平方公里,被称作中国西北的观兽天堂,是国宝普氏野马的关键野化放归地,蒙古野驴、鹅喉羚、盘羊等大型偶蹄类动物随处可见。但是这片生息着将近50种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荒野正在被人类活动一步步蚕食。因为卡拉麦里山丰富的石油、煤炭和石材资源,越来越多的厂矿进驻保护区,为了获得开发资源的合法身份,从2005年起,新疆自治区批准5次对保护区的调减,把将近三分之一的保护区划出去粗放开发。

普氏野马一度野外灭绝(EW),好在该物种的一些野化放归计划取得成功,如今它们回到了濒危(EN)等级。图片:wiki commons / Claudia Feh

不止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祖国大西北好几个保护区都面临着西部大开发带来的人与动物抢地困境。在东部地区,则是旅游度假给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带来干扰。征地强拆从人类社会蔓延到了野生动物世界。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新问题,野保法修订草案尝试给出一个解决办法。

与1988版野保法相比,野保法修订草案最大的变化就是欲建立一个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体系。在草案第十二条中,提出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这个概念。并在之后的条款中提出,定期调研栖息地并建档,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建设项目选址时应考虑野生动物的气息需求。草案第十五条赋予了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监视调查处理相关环境对野生动物影响的权利。不要小瞧这些条款的威力,在当今中国,土地和水体是远比野生动物更加重要的自然资源。为野生动物争取和维护了生存空间,才是真的为它们延续未来。

当然,中国野生动物所面临的威胁不单是栖息地丧失和质量退化。耗竭无序的人类利用,才是这场持久战中的大怪。不可否认,人对野生动物的利用就从没有停止过,未来也不会结束。随着人类借助工具、种群扩张、活动加剧和需求增加,人在与野生动物的关系中占据了越来越主导的地位,野生动物再不是“用或不用,我都在那里”。田野上很难寻觅中华穿山甲的踪迹,曾经成群结队的黄胸鹀直接被吃成了濒危物种。

黄胸鹀俗名“禾花雀”,因为我国南方某些省份的捕杀,它们已经是濒危(EN)物种。图片:Aurélien Audev ard

野生动物曾经是人类唯一的动物蛋白来源和重要的生产资料,如今在现代社会和经济生产中已经占据了并不重要的位置。但是在中国,传统医药、食用、宠物观赏、装饰和工艺品等产业依然保留着对野生动物的需求。要保护野生动物,必须规范对野生动物的利用行为,减少或者杜绝人类利用对野生动物生存的毁灭性影响。

《生物多样性公约》鼓励各缔约国持续利用生物资源。野保法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合理利用的方针,符合公序良俗。都是对利用采取支持立场,但其间可存在天壤之别。可持续利用所关注的是动植物在野外存续的可能性,而野保法中的合理利用则以人的利益为前提。实际上,无论是药物疗效,还是动植物在野外的生息繁衍都是科学问题,人类良善的道德规范如果不尊重科学事实,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仅无益,甚至有害。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胡乱放生行为,比如在海边放生陆龟,或者随意放生外来入侵物种。

中国现在合法的野生动物利用形式中有多少是可持续的?消耗中华穿山甲片和赛加羚羊角库存制成中成药上市?一过休渔期千万帆齐发捞光近海水产?圈养成千只虎或数十万只闭壳龟?海洋馆和动物园里热闹的动物展演?如何来评判这些利用对动物野生种群存续,以及动物在生态环境中角色的影响?野保法修订草案依然没有给出答案。(编辑:老猫)

参考资料

  1. 张谷 (2006) 蜜蜂:家养动物?北大法学网·法学在线
  2. 王海京 (2010) 广东平胸龟野生种群现状、受胁因素及保护对策研究.《东北林业大学》硕士论文
  3. 辛正 (2016) 新疆高度关注做好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工作。天山网。
The End

发布于2016-01-28,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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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眉殷野王

野保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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