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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vs颅相:持续半个世纪的斗争

任何观念和技术的兴起和发展都不会一帆风顺。DNA鉴定之父阿列克•杰弗里斯(Alec Jeffreys)最初提出DNA可以鉴定强奸犯时,许多人认为他疯了。而指纹技术的发展也是一波三折——

我国古代就有签字画押之传统,利用指纹进行个体识别。而在西方,直到十九世纪人们才意识到指纹的个体鉴定和刑侦价值。

先驱:总是会悲剧

在欧洲,将指纹应用于犯罪学的第一人当属威廉•詹姆士•赫歇尔(William James Herschel)。他出生于英国一个显赫的天文学世家,他的祖父是被誉为“恒星天文学之父”的威廉•赫歇尔:他曾用自制的望远镜发现了天王星,以及土星的两颗卫星,在恒星观察领域拥有卓越的成就。小赫歇尔的父亲也是天文学家,同时还涉猎数学、化学、摄影、植物学等诸多领域。

不过,小赫歇尔并未子承父业,成为一名天文学家。但或许由于家族的天才基因之故,他没有甘于平庸。他意识到指纹的独特性和不变性,或许能用于个体识别。为了验证这一想法,他甚至拿自己做实验——用化学溶剂损毁自己的手指后,新长出的指纹还是和原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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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赫歇尔和他制作的指纹/掌纹

1853至1878年,小赫歇尔在英国当时的殖民地印度当公务员。从1858年开始,在他管辖的辖区内,小赫歇尔开始了不安分的尝试,如签署合同时需按捺指印;领取养老金时由收款人按上指印,以防冒领;犯人在收押进监狱前,也要收录指纹,以免审判时将犯人的身份弄错。

通过这样的方式,小赫歇尔在二十年间收集了几千份指纹,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科学依据。1877年,他给孟加拉邦的官员写信,希望指纹法能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却遭到拒绝。1878年,在他回到英国后,仍然心有不甘,继续进行指纹识别的相关研究,并于1880年在《自然》杂志发表了文章,介绍了自己在印度的工作。

无独有偶,当时还有一个英国人,亨利•福尔茨(Henry Faulds),也发现了指纹的重要性。他在日本东京的一家医院工作,收集了许多人、甚至猴子的指纹样本进行研究。1880年,他同样在《自然》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出可以利用犯罪现场的指纹来识别罪犯,以及使用墨水来采集指纹,这篇文章比小赫歇尔的文章早一个月。1886年,他回到英国,向英国警察部门苏格兰场提交了一份报告,建议将指纹用于刑侦——和赫歇尔的遭遇类似,这份提议同样被忽视了。

先驱总是有不被赏识的寂寞,而如果先驱们开始互掐,就更悲剧了——后来福尔茨和小赫歇尔两人间起了争议,他们都认为自己才是“第一个提出关于建立犯罪指纹档案建议的人”。不管怎么说,两人的工作都很重要,为后来的高尔顿-亨利指纹分类研究奠定了基础。

竞争对手:人体测量学

当指纹技术正处于摇篮期时,却出现了强大的竞争对手——人体测量学。这是由巴黎警官阿方斯•贝迪永(Alphonse Bertillion)提出的一种识别理论。人体测量学的基本原则是:每个人的骨骼结构和尺寸都不一样,并且从20岁起,人的骨骼几乎保持不变。据此,贝迪永建议测量身高、坐高、臂长、头长、头宽、耳长、耳宽、左中指和左小指的长度、左脚长度等数十项指标,来区分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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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测量学程序

1882年,人体测量学在巴黎警察局被推广使用,并且在接下来二三十年时间内,被欧洲各国家广泛采用。这无疑大大阻碍了指纹技术的发展。贝迪永也因此一举成名,这一套测量系统也因此被命名为贝迪永系统。

后来居上

虽然指纹技术一直没有得到重视,但革命的火种没有熄灭——仍有相当多的人们前仆后继地继续探索这一领域,其中包括英国的弗朗西斯•高尔顿爵士(Sir Francis Galton),爱德华•亨利(Edward Richard Henry)警官,以及阿根廷的胡安•武塞蒂赫(Juan Vucetich)警官。

两位指纹鼻祖之一的福尔茨曾给当时的学界大牛达尔文写信介绍他的工作,不过由于达尔文年老体衰,无法再从事研究,他将这样的信息告诉了自己的表弟高尔顿。高尔顿是一名杰出的人类学家、心理学家、优生学家和统计学家(又一个多才的天才)。他提出了许多统计学上的重要概念,如标准差、相关性和回归分析等。

自从了解到福尔茨和赫歇尔的工作后,他对指纹学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开始了长达十年的研究,成就不菲。应用强大的统计学知识,他计算出两个人有相同指纹的概率是六百四十亿分之一。此外,他还对指纹进行了分类,为指纹分析建立了数学模型。1892年出版的《指纹》一书详细记录了他的工作。

福尔茨只是提出指纹可用来破案,高尔顿则给这一提议提供了详实的理论依据。而真正将指纹技术推广使用,得归功于爱德华•亨利警官。

亨利于1891年开始在印度孟加拉地区担任警察总监一职。他和高尔顿交情不错,两人就利用指纹辨别罪犯一事曾写信交流。由于赫歇尔的工作,当时指纹在印度使用比较广泛,不过主要用于官方和商业用途,类似中国的签字画押,而犯罪学这一领域用之甚少。1896-1897年间,亨利和他的两个下属在高尔顿的研究基础上,开发了一个指纹分类系统,即后来大名鼎鼎的高尔顿-亨利指纹分类系统。1901年,该系统被引入伦敦警察厅,并很快在其他国家推广开来。

又一个无独有偶。阿根廷警官胡安•武塞蒂赫同样受高尔顿启发,将指纹技术和贝迪永人体测量学系统结合起来用于识别和刑侦。1892年,他创办了世界上第一个指纹局,同年利用指纹技术首次成功地破获了一起案例:一个名为弗朗西斯卡•罗哈斯(Francisca Rojas)的女人残忍地将她的两个儿子割喉杀害,同时造成自己受伤的假象,并诬陷给自己的邻居。不过警方最终在现场找到了她的指印,揭示了真相。

不靠谱的测量学

在指纹技术和人体测量学二分天下之时,二者的差别慢慢显现了。人体测量程序繁琐,耗时过久,而指纹法大大节省了时间。此外,指纹法证实累犯的案件数目也比人体测量法多得多。

1903年在美国堪萨斯州发生的William West-Will West案件对人体测量学更是个不小的打击。当时一个名为威尔•韦斯特(Will West)的犯人正要被收押进莱文沃思(Leavenworth)监狱,那时监狱采用的还是贝迪永系统。和往常一样,犯人先是被拍照,然后进行了一系列测量。监狱职员看着他面熟,问他以前有没有来过这里,威尔说没有。接着职员调出了一张照片给威尔看,威尔说:“这的确是我,可是你们是怎么拿到这张照片的呢?以前我从未到这儿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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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威尔·韦斯特,下图为威廉·韦斯特。他们的外貌非常相似,仅有指纹不同。

最后发现,原来监狱里已经关了一个名叫威廉•韦斯特(William West)的人,两个人的相貌和各项测量指标一模一样,就连姓氏都完全一样!这个案例使人们开始怀疑人体测量学的可靠性,许多人呼吁用指纹代替贝迪永系统。1903年以后,许多监狱开始选用指纹法作为首要鉴别手段。

即使在贝迪永系统的创始地法国,它也遭受了不少打击,尽管贝迪永也“与时俱进”地在他的系统中收纳了指纹,不过做得相当粗糙和不完整,以至于没什么用处。1911年的 蒙娜丽莎失窃案 也证实了这一点。小偷偷走了蒙娜丽莎画像,而将镜框留在了博物馆,上面留有他的指纹。而这枚指纹毫无用处——在贝迪永系统中找不到任何匹配信息。当警察列出一份嫌犯名单,传唤他们采集指纹时,小偷已望风而逃。

后来发现,其实小偷以前也犯过事,如果当时有完善的指纹系统可供查找和比对,即可很快确定小偷身份,在他还得意洋洋以为自己没事之时,将他逮捕。

由于人体测量学的弊端着实太多,而指纹法又屡建奇功,最终指纹法完胜,从此人体测量学退出了历史舞台。

其实,风声中黄晓明对李冰冰的“测量”,是不是改进版本的人体测量学?
The End

发布于2011-06-24,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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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七

肿瘤基因组学博士生,法医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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