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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乳新标真的“进步了”?

前几日,卫生部网站发布了《专家解读安全标准制定过程和有关指标》一文。在文中,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教授级高工孟瑾通过对比新颁布的生乳新标(GB 19301—2010)与1986年农业部门制定的《生鲜乳收购标准》(GB 6914—86),得出的结论称:生乳新标并没有降低生乳收购门槛,反而“应该说是要求更加严格了”[1]。

孟瑾指出,农业部门1986年制定的《生鲜乳收购标准》(GB/T6914-86)[2]将生乳中菌落总数分为四个等级,Ⅰ级低于50万CFU(菌落形成单位)/毫升,Ⅱ级低于100万CFU/毫升,Ⅲ级低于200万CFU/毫升,Ⅳ级低于400万CFU/毫升,按照该标准,菌落总数小于等于400万CFU/毫升的生乳都符合收购要求。而新公布的《生乳》标准在这一基础上,将生乳中菌落总数指标从400万CFU/毫升调整为200万CFU/毫升,实际上是提高了生乳收购门槛,要求更加严格。

比较对象找对了吗?

乍看之下,孟瑾的说法的确有道理。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是否应该拿“生乳新标”去和1986年这个“收购标准”进行对比!

国家标准的每一次修订,都会明确指出此标准是代替了以前的哪个或哪几个标准。生乳新标在第一页的前言的第一句话中,就明确说明“本标准代替GB 19301-2003《鲜乳卫生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3]。而前言的最后一句话则注明了以前的版本:GBn 33-1977和GB 19301-2003。

因此,如果我们想知道生乳新标的标准到底是放宽了还是收紧了,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应该是和2003年版的《鲜乳卫生标准》,以及1977年版的《新鲜生牛乳卫生标准》去对比,而不是和1986年的那个“收购标准”去对比。这样看来,专家或许“找错了”比较对象。

结果真的“更严格”吗?

就菌落总数来说,无论是1977年的国家标准(GBn 33-1977)[4]还是2003年的国家标准(GB 19301-2003)[5],30多年来,相关标准一直是要求小于等于50万CFU每毫升,这也和大多数国家的要求一致。然而2010年的新国标却把菌落数放宽了4倍,达到200万CFU每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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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生乳国家标准的菌落数和蛋白质含量对比。

至于蛋白质指标,1977年版的没有提到,主要是因为那个时期,牛奶通常是按照其脂肪含量来定价的,对蛋白质含量尚没有要求。但是2010年的新标准也的确如之前所说的,从2.95 克/100克降低到了2.8 克/100克。由此可见,生乳新标的的确确是放宽了微生物的指标,并没有像孟教授所说的要求“更加严格”了。

生乳新标降低了细菌标准后,我们先是听到这么个理由:‘为了散户奶农的利益’,大家不接受;现在又被告知,原来新标更“进步”了,还有第三种更靠谱的说法吗?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 专家解读《生乳》安全标准制定过程和有关指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6914—86

[3] GB 19301-2010 生乳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新鲜生牛乳卫生标准 GBn 33-77

[5] 鲜乳卫生标准 GB 19301-2003

The End

发布于2011-07-06,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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