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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son打败人脑?还差得远呢!

(文/Jonah Lehrer)Watson赢了。这些微型集成电路很快就会进入神殿,和其它那些打败过人类的机器相提并论,从谋杀约翰•亨利的蒸汽锤到对战卡斯帕罗夫的超级计算机“深蓝”。不出所料,这次胜利引发了人们异口同声地表示对“计算机霸主”的焦虑,他们认为微型集成电路的胜利意味着人类大脑的衰落,或者至少标志着转折点的到来。

对我个人而言,这个比赛有点扫兴,感觉就像是IBM的大型营销活动。尽管如此,我仍认为Watson表现了我们的大脑是多么了不起的血肉机器,尽管大脑输掉了比赛。我们总是用最新的机器来比喻大脑的黑箱状态,我们的神经系统最早像电报,然后像电话机,之后像电脑,但这些发明只是可怜的替代品。自然选择本身做得很好,不用替它担心。

我们从能量效率开始说吧。人类大脑最不寻常的特性在于它的能耗(12瓦)比灯泡还低。换句话说,数以万亿计的突触互相交换离子和神经递质,用掉的能量居然还不如一个小小的白炽灯泡。跟深蓝相比,当这台机器全速开动时,它甚至有着火的危险,需要特殊的散热器来保持凉爽。而同时卡斯帕罗夫连汗都没出。

这同样适用于Watson。我找不到有关它能耗的可靠信息,但无论如何,它需要的能量是台上所有人类大脑总和的几万倍。这点能量看上去也许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进化本身早就意识到,我们生活在一个资源匮乏的世界。电脑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我兜里现在就有个正在浪费能源的电脑),我们需要想办法让它们更有效率。幸运的是,我们的头颅里就锁着一个理想的原型。

另外,Watson展示了元知识的力量,也就是“知道我们知道”的能力。就像沃恩•贝尔几个月前指出的那样,这才是Watson真正的创新之处: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预先存有知识,在计算上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约束满足搜索,为一个不存在数学题那样确定答案的问题找到‘最适合’的答案;另一种是局部搜索算法,在进一步搜索不可能得到更好结果时给出提示,换句话说,什么时候结束计算、得到答案,毕竟数据是用不完的。”

我们的大脑预装了元知识,我们不仅知道,还知道我们知道,也就是那种“知道”的感觉。我之前写过有关文章,但我最喜欢的例子是“话在口边说不出”。也许你会觉得似曾相识,偶遇一个老朋友,却想不起来他的名字,哪怕知道他的姓氏。或者你怎么也想不起来最近某部电影的名字,尽管你能详细描述电影的细节。

这种心灵短路的有趣之处在于,尽管大脑想不起来这些信息,它却坚信自己知道。我们模模糊糊觉得,如果继续回想忘掉的名字,就一定能找到。但谜团是如果我们忘掉了某人的名字,为什么还这么相信自己其实是记得的呢?不能回想起某些事情却相信自己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就是“知道的感觉”的重要之处。这种感觉是我们能够找到答案的信号,标志着只要继续想下去就能找到答案。这些感觉并不是只在我们记不住别人名字的时候才会出现。比如说,想想上次你举手要在小组讨论里发言的情景,在决定要说话之前,你知道自己究竟要说什么吗?也许不知道。相反,你有个奇怪的直觉,觉得自己有话要说,甚至开始说话的时候都不知道这句话究竟会怎样结束。类似地,Jeopardy的玩家在想清楚答案究竟是什么之前就会按铃抢答。这些都有关一种直觉,而有这种直觉就足够了。

这种“知道的感觉”阐释了情感的重要性。首先要注意的是,这些感觉总是十分精确。例如,哥伦比亚大学的心理学家珍妮特•梅特卡夫展示了在细枝末节上,“知道的感觉”能够如何预测我们的实际知识。想想看这有多牛,元认知的大脑能够即时评估涌入大脑皮层的所有真相、错误和琐事。结果反映到认识上,就是直觉,它告诉我们该不该按铃抢答。Watson至少在一方面赢了,因为它的直觉比我们快上一丁点儿。它知道的并不比我们更多,它知道的只是它已经知道的。

我并不是在否定IBM工程师们的成就。Watson是个伟大的机器。然而,我认为Watson胜利的真正意义在于,我们还需要好好学习自己脑袋里的软件和硬件。如果我们要生活在一个满是机器的世界里,那么这些机器最好还是借鉴一下生物。自然选择很久以前就了解到,没有效率的计算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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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介绍: Jonah Lehrer是Wired的特约编辑,是《我们如何决定》和《普鲁斯特是神经学家》的作者,同时也是New Yorker, NY Times Magazine和WNYC’s Radiolab的特约撰稿人。

The End

发布于2011-02-22,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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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ie

生态学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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