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8
需用时 01:59
纵火犯:放火是为了享受救火的荣耀

在1991年,美国洛杉矶发生了一系列的连环纵火案,在经过艰苦卓绝的调查后,结果令人大吃一惊。纵火者竟然是著名的纵火案调查专家!

为寻求刺激而纵火

并不是所有的纵火犯都是本着同一个目的放火的,也不是所有的纵火犯都是把火点上就逃之夭夭。还真就有那么一小撮变态分子,拿纵火这事当放烟火玩,并以此为乐。

一般纵火犯的动机可以分为两大类:为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和经济目的,以及一些非常变态的心理需求。

具有第一类相对“正常”动机而纵火的人通常会以纵火为手段来达成另外一些其他的目的,比如向保险公司骗取保费;报复社会或恐怖主义(比如三K党);或者为了复仇或毁尸灭迹(当然这么做是很愚蠢的 猛击了解 )。这些人的目的性很强,他们放火通常伴随着一些其他的犯罪出现。

有正常的就必然有不正常的,在所有的纵火案中,有15%左右都是连环纵火案。在这些连环纵火案中,有一些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破坏欲:在点火后躲在火灾现场,看着人们四处逃窜,消防员手忙脚乱,暗自得意……很变态吧?

别急,还有更无法理解的。有那么一批人,可能是消防员,可能是警探,也可能是“立过大功”的救火英雄。就这么一批最不可能点火的人恰恰可能是连环纵火犯!他们可能希望通过火灾来升职,通过救火来获得媒体的关注,甚至可能就单单愿意看消防员灭火!

天啊,你说他们图什么?

纵火案,时间是关键

纵火案和其他案件不同,它的现场稍纵即逝,并且许多证据都会在着火的过程中破坏。所以对于现场的瞬间情况以及目击者的调查也就成为了纵火调查的重中之重。

首先,纵火案的关键必然是“火”。大家都知道火的燃烧需要三要素,即可燃物、氧气、着火点。而调查也通常由这三点展开,比如考证现场是否出现明显的助燃物(比如草垛木板等),犯罪现场的窗户是否被人为打开,嫌疑人是否曾在现场人为制造通风环境。由于纵火犯通常会使用火柴等易被毁灭的证据,所以在点火方式上通常不易查明。

同时,烟雾也是最直观的证据之一,不同的助燃物会产生不同色的烟雾:如汽油会产生黑色的烟雾,而木头则会发出灰色或棕色的烟雾。

不过这些都不能算是重点。纵火案与其他案件在调查中最首要的特征就是需要调查人员第一时间对最先报警的人,以及第一批赶到现场的救火队员们进行调查取证。救火队员可以在火灾现场被破坏之前了解到火情的第一手情况,而最先报警的人也很有可能会注意到火情开始时现场的人员情况。

当然,考虑到刚才提到的那些以放火为娱乐的变态们,在围观的人群中看看有谁乐的最开心最自豪没准会有额外的收获。

开头提到的那位变态的纵火调查专家,专挑美国“纵火调查年会”这么个当口放火,自己还出书诠释纵火者的心态,协助其他警察破案。他这难道是为了促进纵火调查界的发展么?
The End

发布于2010-11-10,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举报这篇文章

Kenny

果壳谋杀站编辑

p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