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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为什么有权保持沉默?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请一个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我们可以为你免费提供一位。你了解刚才宣读给你的这些权利了吗?了解了这些权利后,你是否愿意回答我的问话?

这就是几乎所有跟警察有关的影视作品中一定会出现的“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自1966年诞生以来,它对美国乃至世界的司法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而埃内斯托•米兰达(Ernesto Miranda)在1963年犯下强奸案时,肯定不会想到自己会因此“名扬四海”,以至于现在人们对源于此案的米兰达规则仍是津津乐道,争议纷纷。

米兰达案

1963年3月的一个深夜,亚利桑那州凤凰城(Phoenix)。一名18岁的姑娘在下班回家路上遭一男子绑架强奸。经过调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23岁的街头混混米兰达,曾经还蹲过监狱。在警局,受害者指认了米兰达,接着警方对他进行了长达2小时的审讯,最终米兰达供认不讳,签署了一份书面供词,承认自己犯下强奸的罪行。

那份供词上有一段事先打印好的文字:“该口供是我自愿作出,没有受到恐吓威胁,也没有被许以赦免的承诺。我完全知晓我拥有的法律权利,明白我的陈述可能在法庭上对我不利。”不过审讯前警方并没有对米兰达说明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而米兰达可能也没有看到那段文字,就像我们考试时通常不会仔细查看试卷上的考纪考规一样。

埃内斯托·米兰达的入案照(图:doney)

埃内斯托·米兰达的入案照(图:doney)

由于米兰达没钱请律师,法庭给他提供了一位公共辩护律师,阿尔文•莫尔(Alvin Moore)。在亚利桑那州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时,检察官拿出了米兰达的供词作为证据。莫尔律师对当事人很负责,指出该证词是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获得的,并不是完全自愿的。不过陪审团还是认可了这份证据,米兰达被判处20-30年有期徒刑。

米兰达不服,在莫尔的帮助下,上诉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法院毫不客气地驳回,并指出审讯时米兰达并没有主动要求给自己指派律师。但米兰达和莫尔仍坚持不懈地将案件捅到了联邦最高法院。1966年,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一票之差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理由是涉案警官在审讯米兰达之前没有明确告知他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供词是非自愿的,因而无效。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终于被发回重审。可是法网恢恢,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这一次警方找到了供词以外的足够证据,一举将米兰达定罪。尽管米兰达和莫尔这番艰辛的努力似乎白费了,但在最高法院的判例中,法官要求执法部门在讯问刑事案件嫌疑人之前,必须对其明白无误地告知其有权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即刑事案件嫌疑犯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也就是有权保持沉默。

规则和例外

米兰达规则到底赋予了嫌犯哪些权利呢?如果你在美利坚等西方国家不幸牵扯入一桩案子成了嫌犯,以下条目是你必须知晓的:

  • 讯问之前如果你不想交代,你有权什么都不说;讯问过程中如果你想终止问话,随时可以缄口不言,行使沉默权。
  • 你有权请求律师帮助,并且审讯时有权要求律师在场。如果没钱请律师也不用担心,政府会为你免费指派一位,就像米兰达案一样。我们在美剧中常常会听见嫌疑人说:“我要和我的律师说话。”此时警方就算有再多的问题也只好闭口。律师也不会因为你是可能的罪犯而不愿辩护,他们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 这些权利在讯问之前警方会宣读给你,并且问你是否明确。如果你不懂英语,他们会提供翻译。有时候嫌犯的教育水平太低,听不懂司法词汇,他们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出来。
  • “你了解刚才宣读给你的这些权利了吗?了解了这些权利后,你是否愿意回答我的问话?”通常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为“是”时,嫌犯的供词才有效,可作为庭审证据。慎重给出“是”的答案,特别是在你听不懂问题、搞不清状况时。

警察在向嫌犯宣读米兰达警告(图:policemag)

警察在向嫌犯宣读米兰达警告(图:policemag)

有规则就有例外,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求警方执行米兰达规则并不现实,为此联邦最高法院和某些地方法院通过一些案例确定了米兰达规则的例外。

  • 在没有遭受讯问或者其他威胁行为的情况下,警方还没来得及告知其米兰达权利,嫌犯就自愿作出口供,供词有效。(如果这种情况下供词还无效,那这规则也太迂腐了——可别说,美国还真有这样的案子,警察刚进入嫌犯家中,嫌犯就开口交代了,而法院判定供述违反了米兰达规则,不予采纳。)
  • 如果嫌犯知道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如爆炸物/人质在哪儿,或者从嫌犯身上发现了枪套,枪却不见了——性命攸关之时,警方可跳过米兰达警告直接问话,得到的供词也有效。
  • 警方违反米兰达规则拿到的口供也不是全无用处。虽然不能作为证据,这样的口供却可用来质疑当事人在法庭内外的陈述不一致。

争议不断

自从确立以来,米兰达规则就饱受争议,几经挫折,也引进了一些例外以妥协,不过一直延续至今。

米兰达规则的宗旨在于保护公民权利和个人自由。即使美国宪法白纸黑字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沉默权和律师权,但缺乏法律知识的普通人对此可能一无所知。处于羁押状态时,封闭陌生的环境会对嫌犯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而警察若滥用职权,刑讯逼供,进行身体折磨导致屈打成招,或者进行精神折磨以致“不打自招”,可能导致无辜认罪,好人蒙冤。

一张米兰达警告的卡片(图:catbook)

一张米兰达警告的卡片(图:catbook)

而批判者则认为,米兰达规则对嫌犯保护过头了,有时甚至无异于“助纣为虐”。那些狡猾奸诈的罪犯充分行使沉默权,隐瞒犯罪真相,增加破案难度;警方也可能丧失让嫌犯第一时间彻底坦白的良好时机。米兰达规则实施后,嫌犯的坦白率的确下降显著。然而米兰达规则一直屹立不倒,尽管有好几次(尼克松和里根执政期间)处于岌岌可危的边缘。

不过有政策就有对策,警方也有办法来应付这让人头疼的规定,例如告诉嫌疑人只是随便聊聊,请他协助搜集线索,他随时可以离开。在这种非拘捕的状态下,米兰达规则不适用。当然,米兰达规则也促使警方办案更加细致,发现更有力的证据。

近年来的恐怖主义问题又一次引发了对于米兰达规则的朝野激辩。有人主张这些规矩应让位于国家安全,对恐怖分子不应赋予米兰达权利。这一场唇枪舌战会愈演愈烈,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对于米兰达规则或许还会有例外,但其不太可能被完全推翻。公民权利,个人自由,已深深植入美国的文化中。

米兰达1967年入狱,5年后假释出狱。靠他的“名人”身份,他在警察携带的米兰达警告卡片上签名,以此谋生。不过彼时生意惨淡。1976年,他在酒吧与人争执,被刺身亡。讽刺的是,警方向嫌犯宣读了米兰达权利,而嫌犯选择保持沉默,因为警方找不到其他证据,最后无人被起诉。
The End

发布于2012-01-13,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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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七

肿瘤基因组学博士生,法医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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