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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诺贝尔奖】青蒿素、青蒿、黄花蒿,究竟什么关系?

屠呦呦研究员凭借青蒿素的抗疟疾功效,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但令许多人困惑的是,青蒿素却不是来自青蒿的。提取青蒿素的原植物,在植物学上叫“黄花蒿”而不是“青蒿”,植物学上叫“青蒿”的植物反而不含青蒿素。

晕了吗?其实,这是植物学名称和药用名称不统一造成的混乱。

Artemisia annua,植物学上的黄花蒿,青蒿素的来源植物。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关于黄花蒿和青蒿的名实问题,植物学界和药学界都有人做过考证。屠呦呦本人就写过澄清文章[1];而菊科分类学专家林有润的考证更为细致,他结合标本和分类学文献记载,亲自进行野外调查和民间走访,对古本草书中所记载的各种艾蒿类植物一一作了考订[2]。所有这些考证的结果大致相同,下面的介绍就主要援引林屠二位的考订结果。

植物学上的同一个物种,被李时珍分成了“青蒿”和“黄花蒿”两类

“物种”这个词在科学上是有特殊地位的,这是现代研究者尽可能综合形态、习性和分子等各方面证据之后得出的分类和命名,是相对可靠的。但是,传统医学和早期分类学者没有相关知识工具,所以他们很多时候无法给出可靠的分类和命名,这也给传统医学实践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成书于西汉末年至东汉初年的《神农本草经》是后世一切本草书的源头和基础,其中已经记载了“青蒿”之名,作为“草蒿”的别名。书中对草蒿的介绍是:“味苦寒,主疥搔、痂痒、恶创、杀虱、留热在骨节间,明目。一名青蒿,一名方溃,生川泽。”此后,东晋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记载“青蒿一握,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可治寒热诸疟。屠呦呦声称,她是从这条记载中获取了用乙醚提取青蒿素的灵感。

草书中的“青蒿”和“黄花蒿”,在植物学上都是一种:Artemisia annua。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唐代苏敬主编的《唐本草》记载:“草蒿处处有之,即今青蒿,人亦取杂香菜食之……此蒿生挪敷金疮,大止血,生肉,齿疼痛良”。北宋苏颂主编的《图经本草》则是首部以“青蒿”为正名的本草书,其记载是:“春生苗,叶极细,嫩时人亦取,杂诸菜食之,至夏高四五尺,秋后开细淡黄花……根、茎、子叶并入药用。”

然而,在北宋有人发现叫做青蒿(草蒿)的植物具有不同的形态,如寇宗奭《本草衍义》记载:“草蒿今青蒿也,在处有之,得春最早,人剔以为蔬……有青色与深青色两种。”沈括《梦溪笔谈》记载:“青蒿一类自有二种,一种黄色,一种青色……如松桧之色。”这就为后世的命名混乱埋下了隐患。

“秋后开细淡黄花”的Artemisia annua。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到明代李时珍撰成巨著《本草纲目》,麻烦终于来了。

《本草纲目》对青蒿列举了“草蒿、香蒿、方溃、菣、犱蒿”等别名,认为就是历代本草书中的青蒿,其性味和功能自然也与历代本草书记载相同,是“苦寒无毒……治虚劳寒热、骨蒸、烦热、虚劳盗汗、疟疾寒热、赤白痢下、衄血……”。

但李时珍又在青蒿之后新立“黄花蒿”的名目,介绍很简略,只有“(又名)臭蒿……此蒿与青蒿相似,但此蒿色绿带淡黄,气辛臭不可食”等寥寥数句,又说香蒿(青蒿)和臭蒿(黄花蒿)“通可名草蒿”。

这样一来,北宋人发现的青蒿的两种形态在本草书中就正式独立成了两“种”植物、两味药。清代吴其濬的博物学巨著《植物名实图考》也沿袭了李时珍的做法,把青蒿和黄花蒿作为两种植物处理,还附了插图。

但本草书的这两种药材,在植物学里都是黄花蒿

按照《中国植物志》,黄花蒿和青蒿是两种不同的植物。黄花蒿是菊科蒿属学名为Artemisia annua的种的中文普通名,青蒿是蒿属另一种Artemisia carvifolia的中文普通名。但根据上面这些本草书记载中的分布、花期、气味等关键特征,完全可以确定中药里的“青蒿”和“黄花蒿”都是Artemisia annua,也就是植物学上的黄花蒿。植物学上的青蒿,其实是名字用错了地方。

​“细淡黄花”的黄花蒿Artemisia annua。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首先,本草书一再强调青蒿的分布是“处处有之”、“在处有之”,而植物学上的黄花蒿的分布极广,不仅中国所有省区都有出产,在北温带其他地区如北非、亚洲中西部、欧洲、北美洲也都广布,能够生于多种生境之中。相比之下,植物学上的青蒿在中国仅在东北、华北至华南地区呈零星分布,而且主要生于水边。

无花时的黄花蒿Artemisia annua。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其次,本草书记载“青蒿”在秋后开花(李时珍明确指出是农历七八月份),这也与植物学上的黄花蒿的花期结合。植物学上的青蒿的花期却在夏季(公历7–8月份)。

再次,本草书还描述了“青蒿”的浓郁气味,而植物学上的黄花蒿正好是一种气味浓烈的植物。相比之下,植物学上的青蒿在开花前植株气味较淡,到果期气味才变浓。

这才是植物学上的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了。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不仅如此,屠呦呦在进行考证时还对国内市场所售中药“青蒿”的原植物进行了调查,发现绝大多数为植物学上的黄花蒿,兼杂有少部分牡蒿(Artemisia japonica)和茵陈蒿(Artemisia capillaris),而植物学上的青蒿几不可见。这从民族植物学的角度也证明了民间使用的青蒿自古至今有很强的一致性,一向都以植物学上的黄花蒿为主。

植物学上的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花开在夏季,而不是秋后。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因为上面的一些原因,屠呦呦断定古本草书中记载的青蒿是学名为Artemisia annua的种无疑。她因此建议把“青蒿”作为Artemisia annua的正式中文名。不过,她认为“黄花蒿”是另一种蒿属植物,具体是哪个种有待另作考证,这个结论却不正确。正如林有润的考证,《本草纲目》和《植物名实图考》中的“青蒿”和“黄花蒿”实际上是同一种植物。无论宋人所谓“青色与深青色两种”、“一种黄色,一种青色”,还是李时珍所谓“色绿带淡黄”,都不过是同种植物在不同生态环境中所产生的变异罢了。林有润还发现,《植物名实图考》所附插图中的“青蒿”和“黄花蒿”乍看形态不同,其实“黄花蒿”不过就是没有虫瘿的植株,而“青蒿”就是把茎节处膨大的虫瘿当成了较大型的头状花序画出来的植株,仍然是同种植物。

林有润还推测,古本草书上仅有少数所谓“花淡青、淡黄色”的,才有可能包含植物学所称的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但由于年代久远,又兼描述简略,这个分布零星而少见的物种被古人关注到的可能性很小。

通过多年的野外观察,我自己完全赞同林有润的观点。Artemisia annua这个种在干旱环境中生长的植株气味浓烈,颜色偏黄绿;在湿润环境中生长的植株气味就稍淡,颜色也偏深绿。特别要指出的是,一种气味是香味还是臭味,有时候受很强的主观因素影响,依不同人的感觉而不同。我曾做过测试,即使同一株“黄花蒿”也有人认为是香味、有人认为是臭味,因此本草书中以“香蒿”和“臭蒿”表示不同物种的区别很可能并不准确。总之,因为Artemisia annua这个种分布广泛,环境适应能力强,能够有那么丰富的生态型是很正常的事情。

顺便说一句,植物学中以“臭蒿”为中文普通名的物种,则是与“青蒿”或“黄花蒿”均不相干的另一种蒿,其学名为Artemisia hedinii,在我国分布于西北和西南的高海拔地区,青藏高原尤为多见。此种的植株较矮小,头状花序大而密集,形态上与植物学上的青蒿和黄花蒿都有较大差别,植株气味虽也较为浓烈,但与植物学上的黄花蒿迥异;即使闻黄花蒿觉奇香的人,闻过臭蒿也觉恶臭。

臭蒿Artemisia hedinii,又是另一种植物了。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臭蒿​Artemisia hedinii的形态和青蒿、黄花蒿就差距比较大。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植物学家太粗心,把青蒿这名字又给了另一种植物

由上述的考证可知,中国古代的博物学家和传统药学家因为缺乏科学鉴定植物的方法,对物种的分类常常出现错误。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传统上被认为是考订严密的,却也仍然犯了把“青蒿”和“黄花蒿”分别为二物的错误。但另一方面,只要他们对植物的基本性状描述可靠,通过多方面的考证,在今天仍然有可能纠正错误、得出植物古名和学名的正确对应关系。

但说到底,传统中药主要使用的那种植物,还是被叫成“青蒿”的场合多。那为什么在植物学上,Artemisia annua这个种的正式中文名却是“黄花蒿”,而“青蒿”却用来指Artemisia carvifolia这个没怎么入药的植物呢?原来这个错误是日本人造成的,后来又被中国学者因袭。

最早误用“青蒿”一名的日本著作是18世纪本草学家小野兰山的《本草纲目启蒙》,及19世纪本草学家饭沼欲斋的《新订本草图说》。此后,有“日本植物分类学之父”之称的牧野富太郎在《日本植物图鉴》中称该种植物为“廪蒿”,村越三千男的《大植物图鉴》则仍然称之为“青蒿”,学名均定为Artemisia apiacea(经林有润考证,这是Artemisia carvifolia的异名)。

受此影响,中国学者贾祖璋等人在1955年所著的《中国植物图鉴》中引用了日本学者的记述,将Artemisia apiacea的中文名定为“青蒿”。这样一来,中国历代所称的“青蒿”之名就张冠李戴地给了另一个种。如果说日本人对中国植物不熟悉、误用了青蒿之名还可以理解,那么中国学者当初未经考订就接受了日本人的命名指定,就未免有些轻率了。

同样令人遗憾的是,林有润先生作为一名植物分类学家,在进行系统性的蒿属分类研究工作时,虽然已经在艾蒿类本草植物的考订文章中明确指出:“从现代药理与临床资料看,药用青蒿即黄花蒿Artemisia annua,含青蒿素,可治疟疾”,但是他考虑到植物学界沿用日文名“青蒿”作为Artemisia carvifolia(= Artemisia apiacea)的中文名已久,在自己编著的《中国植物志》第76卷第2分册的“蒿属”中仍把这个种叫做“青蒿”,而Artemisia annua则采用本草纲目的名字,叫做“黄花蒿”[3]。

其实本来有一个可以避免名称混乱的做法,就是在“青蒿”和“黄花蒿”中取其一作为Artemisia annua的中文普通名,而为Artemisia carvifolia另起中文名(如“芹叶蒿”之类)。但《中国植物志》这样的权威性志书一出,蒿属这两个种的中文名在学界均已得到广泛应用。为了名称的稳定性,我们恐怕不宜擅自更改,也只能将就沿用下去了。

当然,和植物的学名不同,中文普通名并没有各方认可的强制性规范,所以药学界一直就有人不理会植物分类学界对“青蒿”一名的误用。比如屠呦呦的研究组率先用乙醚成功提取出了黄花蒿中的抗疟有效成分,后来就将其命名为“青蒿素”。她在南京中医中药专业组会议上报告了这项成果和方法之后,其它医药研究单位人员借鉴屠呦呦的经验,也成功提取出了有效成分,又给它起了“黄花蒿素”、“黄蒿素”等名称,但最终都统一成“青蒿素”[4]。虽然屠呦呦对黄花蒿改名“青蒿”的提议并未被植物学界接受,但我所见的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明确认定中药“青蒿”的来源是“菊科植物黄花蒿Artemisia annua的干燥地上部分”,事实上相当于承认了黄花蒿的“青蒿”之名。

青蒿之名背后的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

屠呦呦研究员获奖之后,支持与反对中医的人未加仔细考证就争相抢功,分别认为是传统医学或现代医学的功劳。其实站在中立者的角度,结合上面的考证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植物学所称黄花蒿(Artemisia annua),就是中药所用“青蒿”,含有青蒿素,具有抗疟作用。中医常将“青蒿”用于清热解暑及拔毒治疮,或可兼治疟疾,但很多时候炮制手法不恰当,青蒿素很可能已被部分或全部破坏,因此是否真有药效是有疑问的。葛洪《肘后方》并不属于正规中医典籍,直到今天中医内科学教材的疟疾部分依然把青蒿和大批其他未得到验证的中药相提并论,因此有多少人真的受益于青蒿直接治疗也是可疑的。

二、植物学所指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虽然是黄花蒿(Artemisia annua)的近亲,但描述与古本草书上的“青蒿”不符,且不含青蒿素,并无抗疟作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关于“青蒿”原植物的叙述“本品为菊科植物黄花蒿Artemisia annua的干燥地上部分”是准确的,并非淆乱视听。

四、屠呦呦等人发现青蒿素的过程受到了传统医学的启发。

五、屠呦呦等人提取青蒿素的过程用的是现代医学的方法。

由此可见,支持中医的人认为青蒿素的发现应归功于中医,是中医药对人类健康的巨大贡献,这显然不能成立;而反对中医的人试图以“青蒿”不是黄花蒿为由,撇清青蒿素的发现与古医书的关系,这样论证也不合事实。

除了能合成有抗疟功能的青蒿素外,蒿属家族里还有一类叫做绢蒿的成员对医药有过贡献。绢蒿类里的几个种——主要是蛔蒿(Artemisia cina)和海滨绢蒿(Artemisia maritima)可以合成山道年(santonin),或称蛔蒿素,可用于治疗蛔虫病等寄生虫病。但是山道年也有一定的副作用,可导致视力障碍甚至更严重的危害。随着医药技术的发展,各种更安全的新型驱虫药不断问世,山道年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顺便一说,还有许多种植物的名字带“蒿”字,但它们的关系就相对更远了。比如日常吃的蒿子秆和茼蒿,它们都是茼蒿属Glebionis的植物,都不属于蒿属。剩下一些更远,甚至不在菊科里面,比如松蒿和马先蒿为列当科,角蒿为紫葳科,播娘蒿为十字花科,绿绒蒿为罂粟科。(编辑:刘夙、Ent)

更新与补注

针对评论与质疑,作出几点补充:

关于气味

香臭的问题依人而不同,前文已有叙述。同一种蒿,有人感觉是极香,有人感觉是微香,有人感觉是刺鼻,有人则感觉极臭。

从分子生物学的角度来讲,嗅觉是挥发性物质分子激活鼻上皮细胞里的气味受体之后产生的感觉。人类的功能性气味受体基因家族非常庞大,有一千个左右,能够表达成数量庞大的气味受体,因此人类能感知到的气味丰富而复杂,所谓“香”和“臭”只是非常泛泛的分类。同样是“香”,有的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香(如烤肉香、水果香),有的就只是一部分人认为香(比如蒿类的香或香菜的香)。把这两类香味混为一谈,以人人都能感知前一类香味来论证人人都能感知后一类香味,是很容易落入的思维陷阱。

关于食用

能不能吃与地区、生长期、时代都有关。黄花蒿Artemisia annua分布广、变异大,不同产地或不同生境的植株,连青蒿素含量都有差异,更不用说其中含量更大、决定了食用味道的那些精油成分了。

相对于同属其它种来说,多数生境下的黄花蒿Artemisia annua气味浓烈,可食性并不强,而且越长大气味就越浓烈。因此牲畜仅仅在春天食其幼苗,人如果非要采食的话,一般也要趁其幼嫩,这是合于古书上的记载的。

当然,如果是饥荒年代,灾民连树皮和泥土都可食,相比之下,成熟黄花蒿的气味再怎么浓烈,这时恐怕也是美味了。

西南地区(尤其是云南)吃豌豆尖及各种瓜类的幼嫩茎尖,而北方虽然也种豌豆和瓜类,却并不食用这类蔬菜;长江以南各地喜食鱼腥草(Houttuynia cordata),但其它地区的人多数认为腥臭不可食。由此可见,同一食物可食与否中国人未必都能分得清楚。

综上,《本草纲目》虽以气味和可食与否区别“青蒿”与“黄花蒿”,但这两个特征本身是模糊的、主观的,不如产地、花期这些更关键的特征可靠,所以并不能据此把“青蒿”和“黄花蒿”判为植物学上的两个种。前人在研究《本草纲目》时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势,认为李时珍分立的东西一定有区别,这可能也是当初日本学者拘泥于李时珍的记载、觉得他分成二种就是二种的原因。

关于蒿属植物的生命力

蒿属植物同菊科的大部分种类一样,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多数成员均为山地、荒野杂草,结实量大,果实多有冠毛,可随风飘散,传播距离远,因而竞争能力强,菊科近30000种,其中草本种类占95%以上,还未见有几个接近濒危状态的。因此和人参、牡丹等较脆弱的植物不同,药用的蒿类不太可能因为食用、药用被滥采导致数量下降。植物学上的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之所以少见,是因生境所限,不是滥采乱挖的结果。

关于中国蒿属的广布种

遍观中国植物志记载的蒿属186种植物,真正当得上“处处有之”的,即全国大部分省区有分布(尤其是长江黄河流域各省区)且常见的种类,只有16种:

  1. Artemisia argyi
  2. 阴地蒿Artemisia sylvatica
  3. 黄花蒿Artemisia annua
  4. 白莲蒿Artemisia sacrorum
  5. 野艾蒿Artemisia lavandulifolia
  6. 南艾蒿Artemisia verlotiorum
  7. 五月艾Artemisia indica
  8. 蒙古蒿Artemisia mongolica
  9. 矮蒿Artemisia lancea
  10. 蒌蒿Artemisia selengensis
  11. 魁蒿Artemisia princeps
  12. 牛尾蒿Artemisia dubia
  13. 猪毛蒿Artemisia scoparia
  14. 茵陈蒿Artemisia capillaris
  15. 牡蒿Artemisia japonica
  16. 南牡蒿Artemisia eriopoda
     

下图是我个人的野外调查结果,每个种给出了典型的叶片图,以及气味浓淡程度(分为浓、中等、淡三等,仅南牡蒿一种无典型蒿属气味)。唯一跟黄花蒿Artemisia annua形态上相似的广布种是白莲蒿Artemisia sacrorum,但白莲蒿全株被毛,叶背亦被灰白色毛,李时珍所述“茎叶色并深青,其叶微似茵陈,而面背俱青”,“独得单称为蒿,岂以诸蒿叶背皆白,而此蒿独青,异于诸蒿故耶?”正说明了叶背绿色无毛,而与白莲蒿明显不同。与《本草纲目》和《植物名实图考》的附图相比较,不难看出,其所载“青蒿”和“黄花蒿”与植物学上的物种一致性最大的就是Artemisia annua

Artemisia argyi、阴地蒿Artemisia sylvatica、黄花蒿Artemisia annua、白莲蒿Artemisia sacrorum、野艾蒿Artemisia lavandulifolia、南艾蒿Artemisia verlotiorum、五月艾Artemisia indica、蒙古蒿Artemisia mongolica、矮蒿Artemisia lancea、蒌蒿Artemisia selengensis、魁蒿Artemisia princeps、牛尾蒿Artemisia dubia、猪毛蒿Artemisia scoparia、茵陈蒿Artemisia capillaris、牡蒿Artemisia japonica、南牡蒿Artemisia eriopoda 是在全国大部分省区有分布的16种常见蒿属植物。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关于考证

本草植物考证是一项至今尚未完成的艰巨工作。如吴征镒等(2007)考证“胡麻”是亚麻,而非芝麻(脂麻),所以芝麻所在的Pedaliaceae不宜叫“胡麻科”,而应改名“芝麻科”。肖培根等(2010)考证“南五味子”仍为五味子属(Schisandra)植物,不是植物学上所谓“南五味子属”(Kadsura)植物,所以《中国植物志》管Kadsura叫“南五味子属”并不正确,应改为“冷饭藤属”。日本学者久保辉幸(2010)则发现唐以前的“牡丹”实为报春花科紫金牛属植物,唐以后才转而指芍药科芍药属的木本种类。

同样,早在民国年间,生药学家赵燏黄就怀疑本草青蒿不是植物学上的“青蒿”,而基本都是植物学上的黄花蒿,但这个问题直到上世纪80–90年代才由屠呦呦、林有润、胡世林等人最终解决,这是学术研究前修未密、后出转精的正常过程。诚然,在本草青蒿的考证史中,有关专家的确受到黄花蒿所含青蒿素可以治疟的启发,但据此认为这些专家是为了迎合这一发现才展开相关考证,则是没有根据的动机臆测,不符合事实。

论止于此,不再赘言。

(编辑:Calo)

参考资料:

  1. 屠呦呦 (1987). 中药青蒿的正品研究. 中药通报, 12(4): 2–5.
  2. 林有润 (1991). 中国古本草书艾蒿类植物的初步考订. 植物研究, 11(1): 1–24.
  3. 林镕, 林有润 (1991). 中国植物志第76卷第2分册. 北京: 科学出版社.
  4. 饶毅, 黎润红, 张大庆 (2011). 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 科学文化评论, 8(4): 27–44.
The End

发布于2015-10-09,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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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分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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