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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毒蛇与魔山的决斗是如何决定小恶魔命运的?

最近,在《冰与火之歌》中的一个桥段,给各国观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红毒蛇和魔山生死决斗,最终红毒蛇功亏一篑,被魔山反杀,场面堪称暴力美学的典范。

红毒蛇与魔山的生死决斗,图片:HBO

不过,他们为啥要决斗呢?这事关一个严重的指控:面对姐姐瑟曦·兰妮丝特的弑君指控,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选择了“决斗裁判”。红毒蛇出任小恶魔的代理骑士,出战瑟曦的代理骑士魔山。

或许你还会好奇,一场决斗可凭什么以分出是非?这还得从神意审判说起。

天佑好人

在古老而漫长的时间里,有神论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占有主导地位,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得征求神明及其代言人(教皇、大祭司或巫师等人)的同意,大到婚丧嫁娶、战争结盟,小到修房子、挖水渠,都得给神明几分面子。而遇到更重要、更疑难的问题,比如说涉及审判和刑罚时,似乎就更有必要恭恭敬敬的听取神明的意见了。这种尊重,就演化成了一个看似很合理的推论:

神明会保护那些清白无辜的好人,而惩戒那些犯了罪的坏人。

当然,神的意志并不是那么容易分辨的:什么算是“保护”,什么又算是“惩罚”呢?如果仅仅是口头赌咒发誓,并无多大的威慑力;很显然,必须放到特别的环境里才能体现出来。

比如,《圣经》里提到过一个典故:希伯来人但以理(Daniel),被巴比伦人掳去,顺风顺水做到了丞相的位置。其他大臣很嫉妒,就设下陷阱将其入罪:以国王的名义下令,30日内不允许向除国王外的任何人祈祷,但以理却公然违反了这一命令,坚持每天向上帝祈祷。于是,他被扔到了狮子坑里。而上帝的天使封住了狮子的嘴,所以但以理安然无恙。次日,那些陷害他的大臣们(及其妻女)刚被扔到狮子坑里,就被一群狮子扑上来变成了午饭。(但以理书 6:24)

《狮子坑中的但以理》(1613-1615)彼得·保罗·鲁本斯。

类似的,但以理的朋友们还被扔到了烧窑中烘烤数日,结果身上连烟火气都没有。

这一典故的真实性已无从考察,但从中不难看出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只要是清白无辜,就能得到神明(上帝)的保护,哪怕看似再危险、再致命的威胁,也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伤害。

而人间的裁判官们,就是要给被指控犯罪的人创造出种种致命威胁,让神明(上帝)的意志充分展现出来,如果此人果真没有受伤或者没有死亡,则说明上帝的确保佑了他,证明他确实无罪。这种裁判方法,就被称为“神意审判”(Trial of Ordeal)。

剑与火,面包和奶酪

试验开始之前,审判官或大祭司,往往都需要进行一个冗长的宗教仪式,呼吁神明关注此案,给邪恶者以最严酷的惩罚,对善良虔诚的信徒则予以保护。嫌疑人往往也需要公开声明,如果自己确实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则甘愿接受神明的谴责和诅咒。

仪式完毕之后,就会开始试验;而试验的内容,在不同地区、不同时代有许多千奇百怪方案。

比如,一种做法是把烧红的铁犁放在地上,再让嫌疑人赤脚从上面走过,倘若完全不受伤(几乎不可能)则说明此人是无辜的。卢森堡的康妮甘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二世的皇后,曾被主教诬陷有作风问题,她毫无惧色的走过了七张烧得通红的铁犁,脚掌却丝毫无损。于是,不但指控不成立,她还得到了国民的高度敬仰与拥护。

衍生版本则是让嫌疑人徒手从火炉里拿出一根烧红的铁棒,或者让嫌疑人徒手从沸腾的开水或油锅中捞出一块石子;然后,允许给嫌疑人包扎伤口并涂油,三天后由僧侣打开包扎检查,如果伤口愈合得很好,则说明此人得到了上帝的祝福——所以当然就是无辜的啦。

卢森堡的康妮甘迪通过烧红的铁犁(左)与嫌疑人手持烧红的铁棒(右)。图片:Wiki Commons / Britannia

另外一种方案,则相对要“人道”一点,即所谓的“圣餐”测试。嫌疑人往往被绑在一张椅子上,教士拿起一块曾在圣坛上祝福过的面包或者干酪,将其塞到嫌疑人的嘴里并责令其吞咽。据说,如果此人真的清白无辜,则会毫无困难的领受这些食物;而如果他真的做过遭致天谴的行为,这些神圣的食物则会将其哽住,乃至将其噎死。

一种传说认为,威斯克斯公爵戈德温(Godwin, Earl of Wessex, 1001-1053)就是在吃面包时噎死的(罪行是毒杀了国王的弟弟),这更为这种测试增加了几分可信度。不过,也有史料怀疑其死于中风。

当然,这种测试有个小问题,即面包的大小、干湿程度缺乏统一标准,教士的裁量权较大。

而其他种类的测试,内容都大同小异,包括穿过火堆、服下有毒物质等等。这些做法在中世纪的欧洲(英格兰、法兰克)相当流行,直到公元12世纪左右才逐渐被废止。

以神的名义战斗吧!

相对上面那种自虐的方式,“比武审判”(Trial by Combat)似乎更能够体现人的能动性。在这样的审判中,指控者和被指控者,或者是被指控者和证人,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来一次角斗,失败者就被认为是丧失了神明的支持,所以一定是在证词中撒了谎。

这种格斗有若干限制:通常只有双方都是贵族阶层才能进行,但如果一方是女子或老人、儿童时,则可以由他人代替当事人上场战斗。双方通常可以穿戴皮甲,但通常不会使用骑士长枪,也不允许骑马。不过,战斗是动真格的,倘若一方被失手杀死,只能自认倒霉——而且还会被认定是遭到了神明的诅咒。

1409年发生于奥格斯堡的一场比武审判。保罗·赫克托·梅尔绘于1540s

战斗通常都是一对一的形式进行,但并不排斥双方群殴的可能。1396年,在苏格兰的北岛地区(North Inch,位于苏格兰佩思地区,今天已成为一个公园),两个部族因为土地所有权的纠纷,经过国王罗伯特三世许可,决定采用比武审判的方案裁定是非。清晨,双方各30名勇士,挥舞着长剑短刀、斧头锤子混战一团,一直杀到中午。最终,胜利一方将对方全数收拾(除了一名开战就匿了的),而己方也付出了19人牺牲的代价。

而本文开头提到的红毒蛇和魔山之战,大概也就是这种意思吧。

没事?那就有事啦!

风水轮流转,神意裁判到了15-17世纪,突然又来了个180°的大转弯,被用在了所谓的“女巫测试”之中。

当时的欧洲,特别是英国,对所谓“女巫”相当敏感,举国上下搞起了抓捕女巫的活动。这些指控基本都荒诞不经、缺乏证据,而当地治安官或教长,则会采取类似神意裁判的方法来鉴别,但标准恰好相反:如果你没有被淹死,则说明你使用了巫术。理由是因为女巫害怕接触圣水的恩泽,所以河流也不愿意接纳她们。

将女巫丢进水中的测试。图片:Northern Kentucky University

比如,1717年,在英格兰地区,被指控为女巫的莱切斯特母女被迫接受测试:她们被捆绑着扔进了冰冷的河流里,而证人表示“她们像是软木塞一样飘在水上”,所以肯定是女巫无疑。

那么,如果嫌疑人沉下去呢?会有专人通过她们腰部的绳子拖拽她们上岸。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常常有人来不及被救上岸就溺死了,或者因为多次丢到水中呛水而直接认罪,测试实质上沦为了刑讯逼供或法外私刑。

结语

随着科学的昌明,人类也逐渐摈弃了神意裁判这种明显缺乏依据、容易被人为操纵的审判方式,包括实质是强者通吃的“比武审判”,转而寻求更公平、公正的法庭聆讯,依靠实实在在的证据来裁决是非,这无疑是一种伟大的进步。

当然,神意裁判的残迹偶尔也依然能够看到。比如,在福尔摩斯系列小说中《血字的研究》一案里,杰弗逊·侯波就交给仇人两粒外观一样的药丸,逼迫其选择一粒吞下,而自己也吞服另外一粒,因为他相信,“老天爷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一粒的。”(编辑:老猫

参考资料

  1. 维基百科:神意裁判
  2. 维基百科:比武审判
  3. 威尔士历史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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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4-06-10,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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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老妖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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