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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会遗忘看过的大部分书?

(Amaranth/译,vicko238、Ent/校)帕梅拉·保尔(Pamela Paul)对于阅读的记忆多是关乎体验,而不是文字。“我几乎总是记得我当时在哪里,我记得那本书本身。我记得那个实物,”保尔说(作为《纽约时报书评》的编辑,平心而论,她是看过很多书了),“我记得书的版本,我记得封面;我通常记得我在哪儿买的,或者是谁送我的。我不记得的是——这太可怕了——除此之外的任何事情。”

比如说,保尔告诉我她最近读完了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写的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传记。“在我读那本书的时候,虽然不能说我记得富兰克林的所有事情,但是能记起其中的大部分,而且我知道美国革命的大概时间线,”她说,“可是现在,也就是两天后,我可能无法对你复述出美国革命的时间线了。”

当然,有的人可以在读过一本书或看过一场电影后还能完整地记住情节。但是对许多人来说,消费文化的体验就像是给浴缸装满水,把身子泡在浴缸里,接着看着水流进下水道。可能浴缸内还留一薄层,但其他内容早已流走。

图片来源:pixabay

“记忆通常有固有局限,”加拿大阿萨巴斯卡大学心理学助理教授法利亚·萨纳(Faria Sana)说,“它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瓶颈。”

这就是所谓的“遗忘曲线”:在你学到东西后的第一个24小时内,“遗忘曲线”最为陡峭。具体会忘记百分之多少依人而异,但是除非你回顾学习材料,大部分内容会在第一天后流走,接下来的几天会流失得更多,最后你只剩下一小部分。

你大概会觉得记忆一直是这样的。但是墨尔本大学的研究人员贾里德·霍瓦特(Jared Horvath)说,人们现在消费信息和娱乐的方式改变了我们重视的记忆类型,而这种记忆类型并不能帮你记住你六个月前看过的电影情节。

在互联网时代,回想记忆(recall memory)——在脑中随时提取信息的能力——的必要性已经下降了。它对酒吧里的游戏问答环节或者记住待办事项还是有用的,但是总的来说,霍瓦特说,再认记忆(recognition memory)更为重要。他说:“只要你知道这些信息在哪,如何获取,你就不需要回想这些信息。”

研究表明,互联网的功能是一种外部化了的记忆。“人们料到在将来能获取这些信息,他们记住信息本身的概率就会下降。”如这项研究所示。但即使是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娱乐产品就是它们自身的外部化记忆。你不需要去记住一本书里的某句格言,因为你可以翻阅它。录像带出现后,你可以很容易地重看一部电影或电视节目。你不会有一种“如果我不把这个文化产品烙在脑海里,它就会永远消失”的感觉。

而现在,有了流媒体服务与维基百科,互联网进一步地削弱了我们记住消费过的文化所能持有的优势。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以前就能记住。

在外部化记忆的危险性上,柏拉图就是出了名的早期“倔老头”。在柏拉图记录的苏格拉底与贵族斐德罗(Phaedrus)的对话中,苏格拉底讲了一个关于古埃及神图特(Theuth,或Thoth)发明文字的故事。埃及法老泰玛斯(Thamus)对图特说:

“你的发明会让学习者的灵魂健忘,因为他们将不去使用自己的记忆;他们会相信外在的文字,而不用心记住。”

(当然,我们今天能读到柏拉图的想法正是因为他把它们写了下来。)

“(在对话中)苏格拉底讨厌书写,因为他认为这会毁灭记忆,”霍瓦特说,“他说得对。书写绝对毁灭了记忆。但是想想正因为有了书写,我们才能拥有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我不会拿书写来交换更好的回想记忆,绝不。”也许互联网提供的也是类似的交换:你可以尽情地获取、消费信息与娱乐品,但是大部分内容你都不会记住。

的确,人们常常往大脑里塞进超过他们能记住的内容。去年,霍瓦特与他在墨尔本大学的同事发现,刷剧(一口气看完许多集电视剧)的人与每周只追一集的人相比,忘记剧情的速度更快。刚看完电视剧时,刷剧的人在做剧情相关的问卷时得分最高;可是140天后,他们的得分要比每周追剧的人低。另外,刷剧的人从看剧中获得的乐趣也比一周看一集或一天看一集的人要少。

人们在阅读时也有“刷文”的现象。2009年,一个美国人平均每天要接触到10万个英语单词,尽管他没有真的“阅读”所有文字。很难想像这个数字在过去九年里有所下降。尼基塔·巴克沙尼(Nikkitha Bakshani)在《晨间新闻》(The Morning News)上撰写的《刷文障碍》(Bing-Reading Disorder)一文中分析了该数据的含义。“阅读是个微妙的词,”她写道,“但是最常见的阅读方式是把阅读当成消费:我们阅读——尤其是在网络上的时候,仅仅是为了获取信息。这些信息如果不能留在脑中,便无法成为知识。”

或者,如霍瓦特所说:“这是一个短暂的有趣的体验,接着你就想要下一个短暂有趣的体验。你并没有真正学到任何东西。你得到的是一个短暂的‘我学到了一些东西’的体验。”

从他对刷剧的研究中得到的启示是,如果你想记住看过或读过的东西,就要把它们分隔开来。我读书时曾为英文课每周只让我们读三个章节感到烦躁,但是那样做是很有道理的。你回想得越多,就记得越清楚,霍瓦特说。如果你一口气读完一本书——比如说在飞机上——那个故事只是暂存在你的工作记忆(working memory)中。“你从没重新读取过它。”他说。

萨纳说,我们阅读时常感到一种虚假的“流畅感”。信息源源不断地涌入,我们完全理解,仿佛信息自己平滑地进入文件夹,然后分门别类地放在我们脑中的架子上。“但是,除非你花费精力,集中精神,并采取一些有助于记忆的技巧,否则你是不会记住的。”

人们在学习或因工作原因而需要阅读时会那么做,但是他们在闲暇时间看《吉尔莫女孩》(Gilmore Girls)时可不会做笔记并给自己考试。“你可能在看、在听,但是你可能没有去注视、去聆听,”萨那说,“我认为,我们大部分时间都是这样的。”

不过,游走的记忆不一定就消失了。部分记忆可能处于潜伏状态,无法读取,直到某个契机把它激发出来——可能是剧集开始前的上集回顾,又或者是和朋友谈到了你们都读过的那本书。记忆“从本质上说,都是联想,”萨那说。

这或许能解释保罗和其他人记得阅读时的情景,却记不起书的内容的原因。保罗自高中起就在记一本“书之书”(book of books),昵称“Bob”——一种外部化记忆的形式——她记录下阅读过的每一本书。“不管在一生中的哪个时刻,Bob都能让我回想起我当时的心理状态和地理位置,”她在《Bob与我》,一本关于她的“书之书”的书中写道,“每一条记录都能奇迹般地唤起一段回忆,没有这些记录,这些回忆本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模糊或遗忘。”

伊安·克劳奇(Ian Crouch)在《纽约客》(The New Yorker)上撰写了《阅读与遗忘的诅咒》一文,其中写道:“阅读有许多面,有一面也许有些是无法描述、稍纵即逝的——在某一瞬间,思想、情绪与感受混杂在一起,接着又马上消逝。如此说来,有多少阅读只能被称为一种自恋——它只是标出了你接触到某段文本时的所思所想。”

对我而言,以充满人生各个季节的艺术来记住它们并不是自恋——爱情小说的春季,犯罪纪实的冬季。但是,如果你消费文化是为了建立一个可随时存取的大脑图书馆,那你的确会失望。

书籍、电视节目、电影、歌曲不是我们上传到大脑里的文件——它们是人生这一挂毯的一部分,与其他的一切编织在一起。从远处来看,很难看清楚编织在内的某一根线,但是它还存在于那里。

“假如记忆是‘分明的’——信息保存进大脑里,你就有了关于那个事实的记忆——那当然好极了,”霍瓦特说,“但是实际上,记忆包含着一切事物。”

题图来源:pixabay

The End

发布于2018-02-08,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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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 Beck

The Atlantic副编辑,写作领域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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